阻碍执法伤害执法民警案件多发专家称
对暴力袭警从重处罚合乎情理
本报记者 赵丽
本报实习生 靳雪林
据媒体报道,1月24日上午,有人员在云南省鲁甸县文屏镇围攻、殴打处警公安民警,并砸毁警车。1月26日晚间,鲁甸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案件进展称,目前有6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19日,袁某因涉嫌饮酒驾驶被四川省崇州市警方拦下。可袁某非但不配合民警调查,还叫来了一起喝酒的朋友周某,用石头袭击民警,结果两人双双被罚;
1月16日晚9点半,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越溪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小区保安报警称:有个二房东因与物业发生纠纷,开车把小区门堵了。因林某等人拒不配合调解,民警准备将当事人带回所内做进一步调查,这时,这些人纷纷以抱住民警大腿、绊倒民警、用拳头击打民警胸口的方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现场出警的辅警也被殴打;
1月14日,湖南省慈利县高桥镇涉嫌打人女子陈某在警察调查时,声称自己不懂法,不怕坐牢。她将警察的手摁在自己胸口,称被调戏非礼。在警察查实她殴打他人的事实后,她倒地爬行几十米,自己脱掉衣物大吵大闹。
近年来,类似的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件频频曝出,个别地方甚至已从口头挑衅、谩骂、侮辱、抢夺装备,发展为直接使用凶器伤害执法民警。
挑战秩序、破坏秩序、令执法受挫——这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对袭警案件的评价。
“暴力抗法本身是对秩序的挑战,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在法治社会里,是不主张运用非法手段去维护合法权益的,公民如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应该通过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和途径来解决,而不是自己进行救济,通过自己来判断是否违法,可以不遵从、可以抗拒。”余凌云向《法制日报》记者进一步解释说,“让民警流血又流泪,损害的不仅是民警个人的合法权益、整个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且会直接损害公众安全感,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就曾明确表示,如果警察执法安全问题得不到良好的解决,必然会使得我国经济生产生活的秩序陷入极大地混乱。“依法治国”也就成为一句空谈,因为法律没人遵守、没人执行,立再好的法也是一句空话。
在余凌云看来,目前,袭警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从2003年起,几乎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增设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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