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4日电 (记者闫旭)近日,海南省财政厅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按照要求,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方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土地整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历史遗留和责任人已经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工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省财政厅商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确定的其他相关支出。
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办法》要求要遵循坚持公益方向、合理划分事权、统筹集中使用、奖优罚劣激励以及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等五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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