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施芳)《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日前出台,通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扩大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范围,提高见习补贴,更好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就业。
据介绍,管理办法扩大了见习人员的覆盖范围,从原来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包括中专、技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及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同时,首次将初创企业、新业态企业纳入进来。见习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至6个月灵活设置为1个月至12个月,推动提升见习期满留用率。
《 人民日报 》( 2019年07月18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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