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近日,福清市根据有关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加快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多项鼓励措施。在财税扶持方面,给予企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福清市鼓励投资创办文化企业,对实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税收位居福州市同行业前10名的政府鼓励的新创办文化企业,自盈利年度起,按照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门70%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补助年限不超过5年。对新批设立的文化企业,年度地方级税收收入首次达到600万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第二年度起地方级税收收入连续三年保持20%以上增长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据了解,目前福清市共有文化产业企业近600家,规模以上企业超过30家。福清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认为,财税优惠等各项鼓励措施的实施,将助力福清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林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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