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近日,据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消息,我省财政安排旅游企业创优奖励资金1500万元,从三方面实施入闽旅游奖励政策。
一是采取阶梯奖励的形式,按境外、省外不同客源地及游客在省内住宿天数分档进行奖励。
二是对旅行社以包机、包专列、包邮轮方式组织游客入闽旅游实施奖励。
三是鼓励旅行社在海外设立旅游推广中心吸引境外游客入闽旅游。
此创新举措为进一步鼓励省内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游客入闽旅游做好坚实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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