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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以“河”为贵实现“河长治”

来源:闽西日报作者: 通讯员 温连光时间: 2017-05-08 0条点击0条评论

日前,笔者在新罗东城东宫下生态防洪堤看到,治理后的河道水质明显好转。“秉持自然、生态理念,治理中,我们尽量保持河流天然形态,宜弯则弯,宜滩则滩,避免裁弯取直,努力提高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区水利局局长李超生说。

新罗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河”为贵,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成立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办。区级河长办认真履行职责,对“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结合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开展河道治理,将辖区内全部河流纳入‘河长制’管护责任范围,成立巡河队伍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各河段配备相应专管员,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每个河段有人管、有人治,促使“河长制”变“河长治”。目前,已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和基本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名录登记和边界确定。

据悉,该区去年投入4000万元,完成了龙津河上游小池、龙门段生态防洪堤建设。今年1—4月,投入450万元完成岩山生态防洪堤建设。同时,投入5000万元完成4.3万亩水土流失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