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依法拆除不履行司法裁决拆迁户房屋
        
            来源:作者: 时间: 20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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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依据新罗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2)龙新执审字第49号>,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西陂街道排头片区征迁改造指挥部联合对西陂街道陈陂村卧龙小区征迁项目所涉及的陈夏某房屋进行依法拆除。
    据悉,卧龙小区是龙岩中心城市较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09年9月25日由龙岩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后开展,总拆迁户数305户。自项目启动以来,西陂街道认真做好征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了绝大多数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仍有5户未签订协议,致使该安置房建设项目拆迁期限多次延期,未能全面开工建设,造成580多户被拆迁户至今未能回迁安置。
      

     经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并通过各种法律救济途径,但被拆迁户陈夏某提出房屋补偿要求有悖该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始终未能与拆迁人(市土地收储中心)达成拆迁补偿协议。2013年1月21日,新罗区人民法院对陈夏某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另悉,强制执行后,排头片区指挥部提供面积约160平方米套房及基本生活必需品给予陈夏某过度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