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对龙岩市新罗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动员部署,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的整改意见反馈后,新罗区委高度重视,把巡视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从统一思想、传导责任和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做好整改工作的各项部署,为整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4月9日,区委向全区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全文下发了《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巡视新罗情况反馈的通报》(龙新委综〔2016〕41号),4月10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贯彻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巡视新罗反馈会议精神,提出了“端正态度、真抓实改、狠抓推进、转化成果”的具体部署,及时将全区上下的思想统一到巡视问题的整改上来。同时,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区整改工作,并指定一名区委副书记牵头,专门成立了“区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对各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吹响了问题整改的“冲锋号”。
二是传导压实责任。区委重视整改工作的责任层层传导,将责任传导到最末端。4月11日区委制定下发了《落实省委巡视问题和建议整改责任分解方案》(龙新委综〔2016〕45号),针对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提出的每个方面的问题,都指定一名以上区领导作为责任领导,由被点名的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作为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作为责任人,并要求必须在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有效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区委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区委整改落实方案,主动认账、照单全收,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整改,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确保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同时,区委要求未被点名的单位,也要时刻保持警醒,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对照,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切不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本单位同样存在的类似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检查检验,经得起“回头看”。
三是强化监督落实。为全面加快巡视整改进度,区委倒排进度,紧逼推进,制定了严格的督导机制,为推动整改工作保驾护航。
督导有力强推进。区委书记每半月督导一次,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多次召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压力层层传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区委副书记和区纪委书记每旬协调调度一次,各牵头区领导每周督导一次;各责任单位每周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区两办督查室每半月开展一次督查,形成了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台账清晰底子明。区委巡视整改办根据各个问题的整改进度,建立问题清单,设立整改台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逐一对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及时。
建章立制保长效。为了规范今后的工作,我区针对问题突出的领域,注重制定长效机制,巡视整改期间先后制定出台了13分规范性文件,让广大干部干事有底气、办事有依据,防微杜渐、堵住漏洞。
二、敢于自我开刀,不折不扣开展问题整改
新罗区委始终将巡视发现问题改深改实改到位,作为最高指令,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点上个案问题查处的同时,及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有效推动面上问题的整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具体问题一:基层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新罗区委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党委必须耕好的“责任田”,摆在突出位置,做到逢会必强调、逢会必部署。2015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专题研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次,听取纪委工作报告3次,在区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全区工作会议、全区工作务虚会等重要会议上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门部署,特别是结合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和区直部门班子调整,各镇(街)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党组(党工委)书记调整一到位,区委马上组织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专题会议,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龙新委综〔2016〕89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同时,区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撰写题为《德纪结合齐发力,从严治党出重拳》的学习心得,并在省纪检监察网上发表,积极探索区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新举措,为全区各级党委做好表率。
二是有效传导“两个责任”。先后在新罗TV推出镇(街)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两个责任”电视专题访谈20期,组织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区42个区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党委主体责任传导到位。同时,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共追究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27人次,其中党内警告2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1人次,诫勉谈话23人次。
三是全力支持纪委工作。新罗区委始终把支持纪委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全力为区纪委工作“撑腰壮胆”,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支持纪委“三转”,突出纪委主业。持续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区效能办职责职能整体划转区政府办;撤并了区纪委党风室、纠风室和执法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撤销宣传教育室,设立组织和宣传部。共清理区纪委监察局参与协调机构146个,让纪委轻装上阵、从事主业;成立区纪委派驻机构31个(不含垂管部门),覆盖全区重要职能部门,覆盖面居龙岩市前列。支持纪委办案,形成反腐高压。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36件,其中检举控告案件471件;立案130件,同期比增26.2%,其中乡科级案件10件,经济大案10件,贪污贿赂案件11件;结案130件,给予党纪处分128人、政纪处分5人,其中党纪政纪双重处分3人,同期比增33%;移送司法机关9人。特别是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巡视新罗区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6件,其中乡科级案件11件,经济大案8件,贪污贿赂案件6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进一步减少腐败存量,有效遏制腐败增量。
四是认真落实“四种形态”。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探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方法,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挽救工作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一些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由区委和区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2015年以来,区委书记约谈了10个单位主要领导,区纪委书记约谈了6个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处理90人、“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处理47人。
五是坚决纠正不良习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龙岩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精神,制作了闽西首部《纠正不良习气,弘扬红土清风》8集廉政动漫宣传片,在电视台、各部门单位、住宅小区楼宇梯视等处滚动播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全面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5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4起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0人,查处“四风”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1起1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全面开展“纠正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以私情干预公权的请托说情行为,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行为,把单位资金存到指定银行、银行‘投桃报李’现象”等五大类问题专项纠治,清查了91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168个单位账户资金借存情况;强化对市委《意见》的督促推进,共查处违反《意见》精神典型问题67起7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形成强大震慑。
关于岩山、西陂、铁山、雁石、江山等镇(街),龙州、龙雁经济开发区,区水利局、民政局这些单位的2013至2015年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及个别谈话了解,除江山镇外均没有专门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部署及会议记录;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时,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的现象。
整改情况:此次被省委巡视组点名的区民政局、水利局,龙州工业园区、龙雁经济开发区,西陂街道、铁山镇、岩山镇、雁石镇等8个单位,新罗区委已对上述除雁石镇以外的7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侯军、李超生、苏建华、张敏、苏秋榜、陈东华、谢堰华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被点名的8个单位已及时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具体问题二:基层纪委设置不健全,监督责任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我区已通过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配齐了全区18个镇(街道)的专职纪(工)委书记,区直各单位纪检组长也在区直部门班子调整中予以配齐,基本实现全覆盖;2012年11月原龙雁新区党工委就龙雁工业集中区(现为龙雁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人选征求我区意见,经研究,我区及时函复同意该任职,未因管理体制变化不予承认。同时,坚持突出纪(工)委主业,明确要求基层纪(工)委书记不分管与纪委无关的工作,有效强化了基层纪(工)委的力量,提升了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
2.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存在违规操作,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自查清理。新罗区政府制定了清查整治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摸查,强化重大项目规范运作,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
二是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监管。为了有效规范和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区政府经过广泛的调研,研究制定出台了《新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龙新政综〔2016〕99号),明确了土地出让收支范围、征收管理、预决算管理等方面内容,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土地出让“让利”行为,杜绝擅自减免、缓交土地出让收入行为。要规范使用土地出让金,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三是严格招商协议管理。区政府明确,今后各有关部门在签订招商协议时,不得以奖励、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名义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金。区财政、国土、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监督检查,对违反《新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定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关于教育系统基建工程违规问题较多,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接到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后,区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巡视组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意见,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6人进行党纪立案处理(已免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日振的职务,并调整岗位);已对违反工作纪律、应负一定领导责任的10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新罗区教育局在严格落实《新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加强对教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的基础上,2015年12月制定下发《新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意见》,从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组织领导、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强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落实工程项目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在此次整改过程中,又针对新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隐患,研究制定了《新罗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龙新教(建)〔2016〕157号)、《新罗区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十不准”规定》(龙新教(建)〔2016〕158号)、《新罗区教育系统小规模基建项目管理规定(试行)》(龙新教(建)〔2016〕186号)等文件,对教育工程建设管理进行再细化、再强调,切实堵住制度漏洞,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一:较多学校工程被肢解拆分,规避公开招投标。如2013年凤凰小学将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拆分后分别邀标;2014年排头逸夫小学运动场分成面层部分和基础部分分别邀标。
整改情况:经调查,凤凰小学和排头逸夫小学对工程建设采取的招标行为,虽非主观刻意对工程进行肢解拆分,但违反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属违规行为。新罗区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堵住制度漏洞。制定出台《新罗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龙新教(建)〔2016〕157号)、《新罗区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十不准”规定》(龙新教(建)〔2016〕158号)、《新罗区教育系统小规模基建项目管理规定(试行)》(龙新教(建)〔2016〕186号),从工程的项目决策、项目审批、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选定、招投标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监理管理、竣工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规范,并进一步强化项目标的和资金管理,明确基建财务、工程款项支付、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学校基建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健全工程档案,有效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严格招标方式审批。区委、区政府明确在今后的教育项目建设中,按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工期紧和资金短缺等原因为借口,肢解或拆分工程建设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或不招标。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有主要责任的凤凰小学原校长廖永康、排头逸夫小学原校长邱水华等2人进行党纪立案处理;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的凤凰小学校长、排头逸夫小学校长等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具体问题二:个别工程以邀标或跟标方式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龙岩二实小350万元的地基处理工程通过直接邀标让综合楼主体工程施工方红坊建筑公司继续中标。莲东中学约800万元的运动场项目直接采用BT项目跟标模式,让泉州双龙科技公司组织施工。
整改情况:经调查,龙岩二实小在地基处理工程和莲东中学800万元的运动场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发包行为。新罗区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重点对近年来教育系统已竣工和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整治活动。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区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日振,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吴谨、区教育局发展规划建设股原股长欧进泗,第二实验小学校长等4人进行党纪立案处理;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的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友柏,区教育局发展规划建设股干部黄宣瑾、陈金鸿,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总务副主任等5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严格招标方式审批。在今后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区教育局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工期紧和资金短缺需垫资等原因为借口,规避公开招标或不招标。
四是加强标后监管。区教育局将严格落实干部挂钩包片制度,建立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联动机制,工程建设管理向标后延伸,严格合同履行监管。
具体问题三:违规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或回购款。2013年7月凤凰小学违规拨付预付款50万元给红坊建筑公司,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未通过综合验收就违规拨付第一期500万元回购款,排头逸夫小学在运动场工程竣工验收前违规提前向红坊建筑公司和双龙科技公司支付60万和70万元工程款。
整改情况:经调查,导致工程款违规拨付,主要是学校管理人员没有认真核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条款,在条款不一致情况下,违规签订施工合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新罗区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追缴违规拨付的工程款利息。新罗区政府已责令涉案的三所学校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返还提前拨付工程款项利息,目前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排头小学、凤凰小学分别追索提前拨付的资金利息4375元、379.17元、685.42元,合计5439.59元,已全部收缴到位。
二是问责相关责任人。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立案处理;已对违反工作纪律、应负一定领导责任的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区教育局发展规划建设股股长池锦良等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加强招标文件审核。在今后教育项目招标工作中,区教育局将严格推行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格式文本,在签订招标合同时先由学校认真核稿,再报区教育局审核把关后方可签订合同,确保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条款一致,不出纰漏。
四是抓好业务人员培训。区教育局编制了《新罗区教育系统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培训计划》(龙新教建〔2016〕159号),采取分期分批、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相结合形式,加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今年第一批已于4月7日,邀请市发改委、区审计局专家对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总务主任、会计人员、计财股干部进行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今后将按培训计划,分批次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五是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新罗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和《新罗区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十不准”规定》等文件精神,并采取业主学校与区教育局签订教育项目建设《责任状》方式,增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具体问题四:个别工程投资严重超概算。如排头逸夫小学运动场项目基础部分工程,中标价为62.61万元,而结算审核价高达98.83万元,超概算57.8%。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区审计局联合对“排头逸夫小学运动场项目超概算”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走访了排头村两委,了解到造成超概算的主要原因是,该运动场建设影响排头村的排洪排涝,排头村两委强烈要求在学校操场下方增修一条大型排洪沟,以解决学校周边居民住宅及道路排水问题,导致工程量增加,工程造价超概算,属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新罗区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排头逸夫小学原校长、区教育局发展规划建设股原股长等2人进行党纪立案处理;已对违反工作纪律、应负一定领导责任的排头逸夫小学校长、总务主任等2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严格项目投资控制。在今后工作中,区教育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罗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规模和造价”从严把控工程量的增减,防止工程项目超概算。
三是强化工程预算管理。明确要求业主学校在招标前先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精确预算,避免招标文件中工程造价与实际工程造价误差较大。
四是严把工程结算审核关。项目竣工后,施工方要及时办理结算,并送区审计局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具体问题五:中、小学塑胶跑道BT项目结算系数超区政府确认范围且回购时间较短。如新罗区中小学塑胶跑道BT项目K值在二次中标无依据下调系数,提高了中标企业的回报率,且回购时间仅为两年。
整改情况:经调查核实,中小学BT运动场上浮率设定问题属违规操作。新罗区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严肃责任追究。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主要领导责任的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立案处理;已对违反工作纪律、负有一定责任的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规范项目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公示公告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工程管理的工作意见》、《新罗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和《新罗区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十不准”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4.关于房屋拆迁工作存在漏洞,干部群众反应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彻查相关问题。接到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后,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对巡视组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
二是健全制度堵住漏洞。新罗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龙新政综〔2016〕113号),从加强对拆迁工作组织领导、规范拆迁工作程序、强化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加强拆迁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各相关行为人的责任,让征迁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巡视反馈意见中就房屋拆迁工作方面指出的4个具体问题:
具体问题一:直接指定的拆迁公司都是私人拆迁公司,易产生领导插手或干预搞利益输送。
整改情况:暂未发现或反映存在领导插手或干预搞利输送问题。区政府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征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龙新政综〔2016〕113号),对房屋征收公司、测绘公司、评估公司采取评分制,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征收中介机构的管理,并由区纪委监察局结合日常办信和纪律审查工作,对征收补偿工作问题加强监督,努力杜绝征收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公正问题。
具体问题二:项目业主以“大包干”的形式委托拆迁公司存在弊端。项目业主将拆迁房屋调查登记,拆迁面积计算核实,产权初审、认定和房屋成新评估,以及补偿费用的计算等工作都委托交付给私人拆迁公司,易出现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等三方恶意串通、相互勾结牟取私利。
整改情况:暂未发现或反映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等三方恶意串通、相互勾结牟取私利行为。今后,新罗区将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拆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定征收公司、测绘公司、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同时,按照规范化考核标准,对房屋征收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征收中介机构的监管,坚决堵住其与第三方恶意串通、相互勾结牟取私利的漏洞。
具体问题三:征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不到位造成许多漏洞。如,有的职能部门对拆迁项目申请材料审查不严,违规操作;有的存在暗箱操作,如电线杆迁移改造未经招投标直接发包,且结算均未经过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即予以结账;有的征迁公司代扣土地清查补办款滞留账上数额较大,未及时上缴国土储备基金专户等。
整改情况:关于清查补办费用未追缴问题,区征收中心于2016年3月2日下发了《关于收缴房屋征收清查补办费用的通知》(龙新房征服〔2016〕34号),要求各征收公司上报2015年房屋征收体制下放后,由区征收中心作为主体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及资金监管的各房屋征收项目清查补办款,并上缴至中心专户。截至目前,全区15家房屋征收公司23个房屋征收项目的清查补办款共计1028.73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
关于“电线杆迁移改造未经发标”问题,杆线迁移以龙岩供电公司为主体,负责具体发标和组织实施,权限不在新罗区,我区已向国网龙岩供电公司转达省委巡视组意见。
关于征迁管理和审批不严问题,我区已严格落实审批负责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倒逼职能部门主动加强业务审查,抓好源头审查。同时,由区监察、审计部门牵头,对征迁工作进行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四:龙岩外国语学校项目用地208亩,2013年8月区领导班子会议明确委托方圆公司具体负责征收拆迁;2013年11月区政府项目征迁专题会议,将该项目征迁变更给顺达公司。
整改情况:先期介入的方圆公司在参与该项目房屋征收前期工作中,未主动与项目所在社区及涉迁群众很好地沟通,工作方法简单、语言粗暴,导致租户和业主意见很大,给项目房屋征收造成负面影响。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征迁工作,2013年9月2日,区政府召开外国语学校建设项目协调推进会,同意方圆公司退出项目征迁工作,由顺达房屋拆迁公司接手,暂未发现或反映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拆迁公司,确保整个流程公开公正透明。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多头领取奖金补贴问题。
经抽查澳洲风情园、志高动漫城、紫金山体育公园项目协调办的会计资料,发现2011年以来20多名党员干部(其中处级干部3人)除在本单位领取工资奖金补贴外,还在以上三个协调办领取了数额上万元的绩效奖和下乡加班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调查追责。区纪委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在澳洲风情园、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紫金山体育公园项目协调办三个单位多头领取奖金补贴问题进行了调查,掌握了澳洲风情园项目协调办常务副主任马军胜、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协调办常务副主任薛小平、紫金山体育公园项目协调办常务副主任邓闽蓉违反了财经纪律,已对相关责任人马军胜、薛小平、邓闽蓉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开展清退工作。截至2016年5月15日,澳洲风情园项目协调办共清退15人120300元,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协调办共清退22人146900元,紫金山体育公园项目协调办共清退17人112600元,其中3名处级干部共清退51250元,已全面完成共54名党员干部在三个项目协调办多头领取奖金补贴的清退工作。
6.关于有的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区纪委、监察局介入调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发放奖金补贴”问题,掌握到区民政局原局长侯军、区水利局局长李超生、区林业局局长李贵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已对上述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目前,3个单位违规挤占挪用资金已全部返回专项经费账户。
7.关于乡镇、街道奖金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同是基层发放数额悬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不规范奖金。区政府于5月5日召开镇街奖金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整改专题会,要求镇街开展自查自纠,所涉及的西陂、江山等镇街于5月20日前共退回不规范发放的津补贴计52.94万元。
二是制定完善津补贴制度。区委、区政府先后召集区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和相关镇街召开了5场会议,反复研究,制定出台《新罗区征拆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龙新政综〔2016〕112号),进一步规范征迁服务费的管理使用,严格审批制度,堵塞镇(街)奖金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漏洞,有效解决镇(街)间奖金津补贴发放不平衡问题。
8.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
具体问题一:有的乡镇专门设立企管站账目,实行多头审批,资金使用缺乏多头监管。如铁山镇涉嫌设立“账外账”,在企管站账目外还设立煤管站、矿管站账户,相当部分的招待费和津补贴从中列支。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部署。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于4月22日召集区财政局、审计局、各镇(街)主要领导、镇(街)财政所所长、总会计,主持召开工作布置会,要求各镇(街)及基层所站对账户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4月28日,各镇(街)做好自查工作,按时上报了自查表,并对自身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5月3日至5月9日,又先后召集区财政局、审计局、各镇(街)的财政所所长和总会计,相继召开了6场专题会,要求撤销违规账户47个,目前已全部撤销到位。
二是严肃进行追责。已对违反财经纪律设立“账外账”的相关责任人铁山镇原副镇长、企管站原站长邱志津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制定完善制度。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镇、街财政和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龙新政综〔2016〕111号),对镇街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票据管理、银行账户开立审批管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并健全重大经济决策集体研究制度,有效堵住财政和财务管理漏洞。
具体问题二:有的单位违反财经规定购买购物卡,用虚假发票报销,如江山镇、铁山镇、移民局;个别单位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给职工发放福利,如岩山镇;有的单位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烟茶酒等作为公务接待礼品,如澳洲风情园项目。
整改情况:4月25日至4月30日,区纪委牵头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对江山镇、铁山镇、移民局、岩山镇、雁石镇、澳洲风情园项目协调办等单位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关于江山镇存在的购买购物卡的问题。江山镇政府于2013年1月分三笔向大润发超市转账10.08万元,以开具食品发票方式购买购物卡,作为2012年底晚会的抽奖奖品,剩余部分用于向有关单位送礼。区纪委对江山镇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进行全面调查,2016年2月25日,对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江山镇原党委书记陈洪彬、原镇长吴东明、原党政办主任黄兵荣分别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应负主要责任、时任镇长的吴东明,免去其区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2016年3月17日,区纪委对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其他相关责任人江山镇党委副书记陈昆、副书记张春、组织委员王玲、宣传统战委员黄秋龙,江山镇副镇长邱杰生、副镇长邓达先、副镇长俞泉山、科技副镇长陈斌强、企管站站长林桂、财政所所长张慧强,区财政局副局长林秋明、财政局干部林爱清、邱国强,区发改局局长邓平亚,区重点办干部林振深,区统计局主任科员陈丽达等16人进行诫勉谈话;3月份,该镇违规发放的25000元购物卡以现金形式全部退回单位账户。
关于铁山镇存在的2013年初购买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问题。经查,铁山镇企管站经2012年11月13日镇班子会和2012年12月17日站务会原则同意,按每人2000-3000元和1000-1500元标准发放节日津贴和福利津贴。2015年11月9日,铁山镇企管站10名干部职工按照各自领取的购物卡和温泉卡以现金形式全额退回镇财政所账户,共计33900元。已对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铁山镇原副镇长、企管站原站长邱志津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移民局存在的2013年初购买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问题。经查,区移民局于2013年1月25日局务会原则同意年终发放春节慰问费,按正式干部19人每人1000元,聘用干部6人每人500元标准发放。区移民局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班子会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立即以现金形式退回购物卡金额,并已于4月18日将现金共计22000元全额缴回单位账户。已对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区移民局局长陈金科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岩山镇以购买土特产、汽车配件维修的名义套取现金,用于企管站人员发放安全奖的问题。经查,2013年1月30日岩山镇党政班子会原则同意给企管站全体干部职工人均3000元的安全奖励。岩山镇企管站于2013年2月初用现金发放安全奖共计39500元。为了冲抵这笔资金,企管站分别用车辆维修费和购买土特产名义分两笔现金支出凭单出账。2015年11月3日在省委巡视组提出问题后,岩山镇立即进行整改,要求企管站14名干部职工退回该笔安全奖39500元,以及开发票所产生的税费4267元。2015年11月10日已将违规发放的43767元全额缴回企管站账户。已对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岩山镇原党委书记谢堰华、岩山镇镇长李承清进行党纪立案处理。
关于雁石镇用公款购买红酒、香烟、土特产的问题。经查,雁石镇共花费6.43万元公款用于购买红酒、香烟、土特产。(1)2013年3月18日,于东城振中食杂店购买酒、烟、土特产,计14178元;(2)2013年6月5日、17日,于东城丽芳食杂店购买酒、烟、土特产,计24345元,发票分4张开具,其中,2013年6月5日(3张)、17日(1张);(3)2013年2月7日至6月17日间,于新罗区国台酒类经营部购买酒、烟、土特产,计25842元,共开具12张发票。以上三笔支出款项记账时间为2014年1月,主要用于雁石镇的招商、项目开发和接待客商工作。已对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雁石镇原镇长林新泉进行党纪立案处理。
关于澳洲风情园项目协调办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烟茶酒等共2.83万元作为公务接待礼品问题。经查,该协调办上述公务接待礼品为时任挂钩领导赵山凤购买使用。2013年6月24日,购买蓝带马爹利12480元,购买高档香烟15852元,包括大通仙香烟3328元、七匹狼通仙3750元、软中华2412元、软中华3618元、软中华2744元,以上两项共计28332元。2013年7月11日,澳洲风情园项目协调办将上述费用支付给龙岩咏春贸易有限公司。鉴于洋酒及高档香烟系时任挂钩领导赵山凤购买,而赵山凤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在此不再追责。已对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澳洲风情园项目协调办常务副主任马军胜进行批评教育。
具体问题三: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成立了工作小组,于2016年5月9日下发《关于开展公务接待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龙新委办发明电〔2016〕28号),对全区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有效提升了基层单位规范公务接待意识,纠正了一些不规范问题。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区委办、区政府办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龙新委办〔2016〕35号),对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接待标准、接待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为公务接待进一步明确了红线,标示出了雷区,并坚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9.关于公车配置管理不规范问题。
具体问题一:个别区领导在2011年调任市委、市政府领导后,其驾驶员周平、饶龙江的工资津补贴仍然在新罗区领取。
整改情况:区委责令区委办抓紧抓好整改,目前,两个驾驶员周平和饶龙江已回区委办工作。
具体问题二:一些单位用车长期向企业借用公车,2011年区政府公车清理后,各单位仍长期向企业借用公车40多辆,如岩山镇、适中镇还将已退还的企业公车,再借回使用。
具体问题三:有的单位仍存在违规购置公车,如岩山镇2012年接受企业捐赠,未经控办批准擅自购买公务用车。
具体问题四:个别乡镇车辆运行费用偏高,如雁石镇常用20辆车,2013年至2015年公车油费、维修费、保险费三项费用每年均高达50多万元,其中镇长用的车辆2013年至2015年油费、维修费、保险费三项费用合计高达21.82万元,而且在不同账目报销。
整改情况:区委办、区政府办已于2016年4月8日下发《关于开展接受企业或个人捐赠车辆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龙新委办发明电〔2016〕21号),并联合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全区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其中企业出资挂靠企业的13辆车已于4月28日前完成清退工作;单位自筹资金挂靠企业的78辆车已作封存处理,待全区公车改革时统一处置;企业或个人捐赠给单位的18辆车待公车改革时统一处置。
雁石镇针对2013年至2015年公车油费、维修费三项费用过高问题,从2016年4月20日起,封存了编制外公务用车13辆,退还租赁公务用车1辆,并强化公车管理使用,采取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范账户管理,将三项经费控制在合理范围;2013-2015年期间,雁石镇镇长使用的车辆油费、维修费、保险费三项费用过高问题,区纪委对雁石镇原镇长林新泉进行党纪立案一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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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巡视新罗区期间,未发现我区存在此类问题。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0.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把关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本次区乡换届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各环节,严格把好各程序关口,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根据考核对象的关联度和知情度,确定个别谈话、会议投票人员范围,开展推荐工作;(2)除采取正向测评外,还推行反向测评法,科学合理设置反向测评项目内容,考实考准干部;(3)加强干部考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部考察专项培训,提高考察人员谈话技巧、撰写考察材料等方面能力;(4)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落实干部考核工作责任;(5)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中“四个必须”的要求,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把考察对象人选关;(6)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干部工作程序;(7)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联审制度,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防止“带病提拔”;(8)考核结束后,组织开展干部考核结果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运用好考核结果。在2016年乡镇换届和区直单位班子调整中,因违反相关规定或拟立案调查或信访件较多等原因不再提名、暂缓任用或否决提任5人。近期,区委组织部将结合区乡换届和巡视反馈意见,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摆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1.关于一些干部仍然存在兼职领取企业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一些干部仍然存在兼职领取企业奖金补贴问题后,区委、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新罗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拟于近期正式出台。届时,我区将结合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一并解决干部企业兼职系列问题,确保做到不留尾巴,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涉及人员的安置和兼职取酬清退工作。
12.关于个别单位干部使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具体问题一:民主推荐参加人数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4年4月后,区委组织部对干部考察方案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最低人数限额等进行了明确界定。根据不同考察对象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考察方案,对于人数较少的单位,根据考核对象的关联度和知情度,要求其下属单位、服务单位、关联单位等人员参加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发挥党委把关作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地考察,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结合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增强直观了解。
具体问题二: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组织部得知区交通局存在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后,立即责成区交通局抓好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区交通局领导约谈了汤清金,其本人已于2016年4月8日起回单位正常上班。5月20日起,区委组织部、区效能办对全区非领导职务干部上班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采取单位自查和抽查的形式进行,发放《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情况自查表》由单位自查,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办法》(龙新委综〔2016〕91号),进一步明确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范围、管理主体责任、管理职责及奖惩措施、问责办法,强化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
三、重视固本培元,持之以恒改善政治生态
省委县(市、区)巡视七组此次对新罗区的巡视,一针见血指出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对新罗而言,这是一次全面深刻的“全身检查”。我区将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不断整改完善,并立足今后、立足长远,自我整改永无止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新罗区委将知耻而后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关部署,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要求,将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从严从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委主体责任是本职、不抓党委主体责任是失职、抓不好党委主体责任就是渎职”的意识,区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深入落实“五抓五看”,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党委主体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逢事必强调,逢会必部署,真正把党委主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任上。全面落实督促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述职评议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构筑从上到下的党委主体责任网络。全力支持纪委办案,为纪委开展工作提供充足的人、财、物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是长效常态推动问题整改。坚持利剑高悬,坚决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财经纪律以及“四风”方面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加强对巡视指出的在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屋拆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探索创新,对问题苗头及时采取咬耳扯袖,运用党纪轻处分的方式,及时制止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不怕揭短亮丑、不怕刮骨疗毒,及时治病树、果断拔烂树、努力护好树,构建“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标本兼治堵住问题漏洞。扎实落实龙岩市委《关于在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持之以恒纠正不良作风。盯紧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顽疾”,以重点节假日为关键节点,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社会监督和通报曝光为主要方式,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和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庸懒散”现象回潮。同时区委、区政府结合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歪风亮剑,为战役护航”专项整治行动》龙新委办〔2016〕28号),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抓好自查自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对问题突出、违法违纪案件频发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绝不手软。
目前,我区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与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龙岩市新罗区纪委办公室电话:0597—329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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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