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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坚持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

来源:作者: 廖健伟 池啟浪时间: 2015-12-22 0条点击0条评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区财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们确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逐条对照,对标找差,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努力营造财政部门风清气正的环境。
  陈根明认为,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则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了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纪在法前,落实到具体的财政工作中就是要扎实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同时,区财政系统还通过抓制度,立规矩,贯彻落实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精神,出台了《新罗区财政局党员干部“十个不准”》、《新罗区财政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新罗区财政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三项制度,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新罗区财政局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