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作者: 时间: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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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与发挥中小学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号),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实行职级制的对象
全区中学校长20名(含二中初中部校长);小学校长24名(含排头、大洋、小洋小学校长),其余完小校长27名(含2所一贯制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19名;龙岩侨中校长1名;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1名;新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主任1名;合计93名。以下统称中小学校长。
二、职级设置
校长职级是将中小学校长的职位按照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分为若干个等级,形成职务等级序列,为校长的聘任、考核、奖惩、晋升、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和管理标准。既是一种职务标志,也是校长学识、资历、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业绩的综合体现。
级别设置:中小学校长职级设置为四个级别,即:特级、高级、一级和二级。除特级外,其它每个级别划成两等,即:特级;高级(一等、二等);一级(一等、二等);二级(一等、二等)。
三、职级绩效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长根据不同职级享受相应级别绩效奖励,详见下表:
1.中学校长(含进修学校、侨中、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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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每月绩效(元) |
每年绩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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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
3500 |
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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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一等 |
3000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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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二等 |
2700 |
3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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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一等 |
2400 |
2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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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等 |
2200 |
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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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等 |
2100 |
25200 |
|
二级二等 |
2000 |
24000 |
2.小学校长(含30个班级及以上区直属校、各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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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每月绩效(元) |
每年绩效(元) |
|
特级 |
2500 |
30000 |
|
高级一等 |
2200 |
26400 |
|
高级二等 |
2000 |
24000 |
|
一级一等 |
1800 |
21600 |
|
一级二等 |
1700 |
20400 |
|
二级一等 |
1600 |
19200 |
|
二级二等 |
1500 |
18000 |
中心校校长职级评定为高级或特级的,其所辖完小要有一半以上绩效管理考评等次为一等。
3.完小校长、公办中心幼儿园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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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每月绩效(元) |
每年绩效(元) |
|
特级 |
1500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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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一等 |
1300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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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二等 |
1100 |
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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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一等 |
900 |
1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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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等 |
800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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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等 |
700 |
8400 |
|
二级二等 |
600 |
7200 |
4.考虑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化办学,每多带一所学校,校长岗位职级绩效可在原岗位职级绩效的基础上增加30%。
实行校长职级制后,校长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岗位职级绩效三部分组成。档案工资中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待遇不变。增加岗位职级绩效,其中60%按月发放,40%待学年考评合格后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校长调离本区或离开校长岗位,其岗位职级绩效自动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参照执行,资金自筹)
四、评定资格
(一)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各职级中小学校长应具有五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则上中学(含一贯制学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心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担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二年及以上。
3.申报一级及以下校长职级的,应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申报高级、特级校长职级的,中学校长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原则上应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个人、学校在任期内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在全市、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5.应当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五、评定内容
1.以《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标准》为主要内容,考评总分共计100分。其中:学校绩效管理考评占总分的50%,个人素质占30%,民主测评占20%。
2.龙岩侨中、区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考核以《民主测评》为主要内容,根据优秀率进行换算并计算分值。
六、评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
符合评定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按评审指标体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组织评审
1.资格审核。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评审委员会(简称区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民主测评。校长面向全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进行述职,区评委会成员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对校长进行民主测评。参加龙岩侨中、区教师进修学校和教育基地民主测评的人员包括本校教职工、全区中小学校长以及区评委会成员。
3.综合评价。区评委会成员通过听、看、查、访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校长工作,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指标》标准,逐条进行打分。区评委会成员要逐校对校长撰写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校长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依据校长职级评审最终分数提出职级等次建议。
4.公示。对评审出的各职级等次校长人选在区级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成立的,提请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七、职级聘任
1.根据区评委会的评审认定结果,经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区教育局办理职级聘任手续。
2.中小学校长职级等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考核评定一次。起聘均从该级别的二等开始。下一轮评定时,晋升职级的从该级别的二等起聘,降低职级的从该级别的一等起聘,仍在同一级别连任的,按该级别的一等聘任。
3.职级考核评定分位于各学段学校末位的,或者评定分在60分以下的校长由区教育局负责约谈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名额设置
1.首轮暂不评定特级校长。第二轮起,中学校长中特级校长比例不超过15%,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特级校长比例不超过10%。
2.原则上,高级校长比例占各学段校长总人数的20%;一级校长比例占各学段校长总人数的40%以内。
3.评分在60分以下者,不在校长职级聘任范围,不享受岗位职级绩效。
九、评定规则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定职级,停发岗位职级绩效,且不得参加下一轮职级评定。
1.一年内病假3个月或事假30天及以上的。
2.不服从工作调动或擅离职守的。
3.学校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被处以通报以上处分或校长被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4.校长个人违法违纪,存在渎职、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十、组织保障
1.成立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2.区教育局牵头成立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评审委员会,负责职级评审聘任的具体工作。
3.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1
考核
项目 |
二级指标 |
评审方式 |
自评
分 |
评审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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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评价(50分) |
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绩效管理考评方案》考评。 |
由考评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对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绩效管理考评方案》考评结果按比例计分。 |
任职
年限
(5分) |
校长任职满10年(含10年)以上5分;
满5年(含5年)至10年的3分;
任职5年以下1分。(在不同单位任职可累加)。 |
查阅任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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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
规模
(10分) |
中小学:学生数在2500人及以上10分;学生数在2000人(含2000)至2500人7分;学生数在1500人(含1500人)至2000人5分;学生数在1000人(含1000人)至1500人3分;学生数在500人(含500人)至1000人2分;学生数在500人以下1分。
幼儿园:班级数在12个及以上10分;班级数在9个(含9个)至12个7分;班级数在6个(含6个)至9个5分;班级数在3个(含3个)至6个3分;3个以下1分。 |
查阅学籍,清点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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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工作
(5分) |
未任课或有排课但经查实未上课的扣5分;未按职称评审学科(中学校长因学科结构性不平衡改任其他中、高考学科的除外)任课和未完成基本课时工作量扣3分。每学期听课、评课不满20节扣3分。 |
查阅备课笔记,课程表,学生成绩册;
查阅听课记录,评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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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及课题
研究
(5分) |
论文在国家正规CN刊物上发表,为第二作者及以上或参与编写教材、书籍等,为主要编写者得3分;论文在正规刊物上发表;参与编写教材、书籍等得2分。
本学年内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教科研院、进修校组织的课题研究、讲座、专题发言,分别得3、2、1、0.5分。(分数可累加,最高得分5分) |
查阅证书、文件、图片、发言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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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获奖
(5分) |
综合荣誉获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得5、4、3、2分。单项荣誉获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得3、2、1、0.5分。(不含《学校管理评价方案》中个人专业成长获奖)
(分数可累加,最高得分5分) |
查阅证书、文件、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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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民主测评
(10分) |
教职工对校长“思想素质、教育水平、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履行职责”等进行评价。 |
90%以上优秀10分;80%以上优秀8分;70%以上优秀6分;60%以上优秀5分;50%以上优秀3分;50%以下优秀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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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小组测评
(10分) |
区教育局考评小组对校长“德、能、勤、绩、廉”等进行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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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标准
附件2.2
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区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蒋宏斌 区人社局局长
林勇超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詹炳岳 区人社局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廖志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 俊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干部
吴文芬 区教育局副局长
施荣周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干部
卢中金 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谢德峰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谢德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林益才(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和考核奖惩股股长)、张淑霞(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担任,办公室成员黄敏(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和考核奖惩股科员)、张雁(区教育局综合股负责人)、池锦良(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建设股股长)、林冬萍(区教育局人事股干部)、林贵明(区教育局人事股干部)、陈华(区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附件2.3
新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林勇超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廖志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 俊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干部
吴文芬 区教育局副局长
施荣周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干部
卢中金 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谢德峰 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建夫 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陈红云 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相关股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