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教师职称“能上能下”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作者: 时间: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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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职称聘后管理,建立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激励机制,打破职称“终身制”,解决教职工职业倦怠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队伍,根据《新罗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龙新委办〔2017〕55号),在落实原有职称激励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新罗区教师职称“能上能下”实施意见。
一、职称“能上”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因受单位高、中级岗位数限制或细分等级岗位数限制,无法聘任、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晋升高一级细分等级职务人员,下达专项岗位给予聘任、评审或晋升。
(一)专项岗位评聘高级职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任现职以来
1.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市杰出人民教师、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农村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师德标兵、五一奖章获得者、省级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校长、省骨干教师、省名师、最美乡村教师、省人民政府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连续被市委或市政府列入市管优秀人才管理。
2.所任学科在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检测中,综合分在全区学校中连续2年排名前5名,综合分在全区同类校中连续2年排名第一,或综合分连续2年发展率提高10%。
3.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学技能比赛获得省一等奖、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级现场课堂教学观摩评比获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现场课堂教学观摩评比获一等奖。
4.指导学生参加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国际比赛铜牌以上、国家级比赛银牌以上、省级比赛一等奖的中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主办和联办的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比赛一等奖的中、小学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项目(科学论文、发明创造)、“机器人竞赛”或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三等奖以上或省二等奖的指导老师;培养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际级比赛前六名、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比赛前两名或省一等奖的体育教练员(以上均为第一指导人。)
以上人员任现职以来同一个表彰只能使用一次。
(二)专项岗位评聘中级职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任现职以来
1.荣获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农村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师德标兵、五一奖章获得者、市级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校长、市骨干教师、市名师、最美乡村教师、市人民政府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现被市委或市政府列入市管优秀人才、区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连续被区委或区政府列入区优秀人才管理。
2.所任学科在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检测中,综合分在全区学校中连续2年排名前5名,综合分在全区同类校中连续2年排名第一,或综合分连续2年发展率提高10%。
3.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学技能比赛获得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以上现场课堂教学观摩评比获二等奖。
4.指导学生参加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比赛铜牌以上、省级比赛二等奖的中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比赛一等奖的中、小学教师;指导学生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项目(科学论文、发明创造)、“机器人竞赛”或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指导老师;培养运动员参加国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比赛第三名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比赛第一名或市级一等奖的体育教练员(以上均为第一指导人)。
以上人员任现职以来同一个表彰只能使用一次。
二、职称“能下”
(一)降低细分档情形
一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个月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细分等级。满一年后,学校细分档有空岗的情况下可参与学校的岗位竞聘。
1.被省、市效能办通报者,或违反“八不”行为规范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
2.累计2次被上级部门诫勉谈话或者效能告诫的。
3.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巡察中受到全区2次书面通报批评的。
4.未能按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规定,正常履行基本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又不承担校内其他工作、不支教、或者不服从上级安排参与有关工作的。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原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为:男55岁(含)以上、女50岁(含)以上的,按各学段教师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的1/2执行;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的,按各学段教师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的2/3执行。
5.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班主任等学校管理工作2次的,不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代课等工作2次的。
6.所任学科在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检测中,在全区同类学校中排名倒数第1,且发展率下降超过10%的;或者,在全区同片区综合得分排名倒数第1,且低于同片区平均综合得分15分以上的。
(二)低聘情形
一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低聘,就近就高套入下一个专业技术等级。低聘期满一年后,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可参与学校的岗位竞聘。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1.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师德“二十条”不准,或违反《新罗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十严禁”》受到上级部门处分的。
2.违反《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教职工日常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3.连续2年所任学科在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检测中,在全区同类学校中排名倒数第1,且发展率下降超过10%的;或者,在全区同片区综合得分排名倒数第1,且低于同片区平均综合得分15分以上的。
(三)其他说明
1.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在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方面可适当放宽。
2.医学上鉴定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按相关的规定执行。
3.根据降低细分档和低聘的实际人数,预留过渡调节的职数,以便及时有效地对教师职称进行动态管理,更好地调动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4.本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