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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隐患 集中排查整治的公告

来源:作者: 新罗区消防大队时间: 2019-03-27 0条点击0条评论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出部署。经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工厂;

2、危险化学品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危险化学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商店。

二、整治重点

充分利用《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措施,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场所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场所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的火灾,维护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各监督员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场所开展检查。一要查建筑物审核验收。对生产、对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危险化学品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建筑物,要检查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二要查单位责任落实。要检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三要查消防设施。要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四要查消防教育培训。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二)消除整改火灾隐患。

一是对排查发现的企业存在违法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等执法手段。二是对排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督促制订整改方案,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广泛普及常识。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报道工作动态、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提高消防公众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的知晓率。二是加大隐患曝光。发动新闻媒体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曝光力度,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指导,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加强对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充装气的操作员,仓库保管员、安全检查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危险化学品场所企业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单位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

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