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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作者: 时间: 2019-06-04 0条点击0条评论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龙岩市新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办公大楼4楼)领取申请办理表。原安置单位还存在的,向原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向其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审,其他情况直接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龙岩市新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