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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新罗区奏响河湖保护“大合唱”!

来源:作者: 时间: 2023-09-15 0条点击0条评论

近年来,福建龙岩新罗区全区水系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形成了“畔鹭归来,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生态新罗。亮眼的成绩背后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是始终坚持以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为抓手的工作机制,是压紧压实河湖长职责,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过程。新罗区充分汇集各方力量到治河中来,涌现了“河道警长”“河道检察官”“护河法官”“河道110”“媒体河长”等一大批优秀河长,奏响了一曲河湖保护的“大合唱”

“生态司法+”

保驾护航

九龙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闽西南重要的生态宝库。作为福建省仅次于闽江的第二大河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护航九龙江。推动以“生态司法+”与“河长”协同机制,把生态司法服务与河湖长制协同发展相融合,助推河长制深入开展。

“河道警长”“河道检察官”“护河法官”不定期与河长办工作人员一起巡河督导,不断加大对河道生态环境的监督力度,发现涉水纠纷及时化解,并就重点流域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前把好法律关。涉水违法行为,一向是治水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依靠着“生态司法+”与“河湖长”协同机制,解决了不少难题。

2021年以来,“河道警长”加大涉河涉水执法力度,开展河道巡查1466次,出动警力2215人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整治259次、环境整治执法行动33场次,查处涉水污染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2人次,关闭非法焚烧垃圾场1个,关停非法采、洗砂场所2家,化解各类涉水不稳定因素5起。

“河道检察官”依托“河道检察官+”工作机制,摸排梳理案件线索30余条,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4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形立案1件,企业违法排放立案1件,开展流域专项生态修复治理活动1项。

“护河法官”构建“生态司法+”的工作格局,创新多样化替代性方式承担水域修复责任,以“劳役代偿”形式,多方位、立体化修复水域生态,提供法律咨询15次,快速处理企业排放污水非诉执行6件,配合开展小流域生态环境整治52场次,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起。

编辑:汤盈盈

责编:张  权

监制:谢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