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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桨,驶好“换届大船”

来源:大池镇作者: 陈林聪时间: 2021-04-09 0条点击0条评论

《求是》杂志2021年第五期上刊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署名文章,题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巨大的成效。2021年是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之年,也是村级组织换届之年,我们只有以法为桨,小心掌舵,方能驶好换届这艘“大船”。

法制为帆,为“换届大船”提供前进动力。2020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等具有重要意义。“治国无其法则乱”,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作为中央下达政令的最终执行者,只有依法选出人民认可的好村官,才能更好地为实现乡村振兴助力。《条例》为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换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法制为舵,为“换届大船”规划正确路线。“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本次《条例》的出台,自1990年来沿用三十年的暂行条例自动废止,完善了党代表的产生过程、全面实施村主干“一肩挑”、延长村干部任期从三年到五年等等,从各个方面对原有的选举办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规范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干部作为全村带头人,有能力、有技术、有担当的村官在实现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套完善的基层组织选举办法出台,对于做好今年的换届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规范了选举中的各个过程,解答了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为换届工作规划了正确路线。

法制为灯,为“换届大船”指明未来航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条例》作为一部完善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法规,它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指明了新时代农村的发展方向。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2021年既是建党百年,又是基层党组织换届之年,《条例》的出台,为换届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法制保障。让我们以法为桨,小心掌舵,驶好换届这艘“大船”,选出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编辑:沈丽月

责编:吴鑫华

监制:温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