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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 时间: 2018-02-02 0条点击0条评论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教育局索引号:LY01104-0100-2018-00001文号:龙新教(服)〔2018〕32号公文时间:2018-01-19

区教育系统纪委、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加挂新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罗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学前教育股、初等教育股、中等教育股、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新罗区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6〕17号)和《关于公布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龙新审改办〔2017〕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规范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区教育系统纪委)

2.规范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区教育系统纪委)

3.区级教育督导、评估(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4.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行政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监督管理(新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对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新罗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6.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新罗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7.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督查(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8.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等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学前教育股、初等教育股、中等教育股)

9.对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监督(教育考试中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摇号等方式,建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操作规范。区教育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股室,需要分别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监管对象名录库及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区教育局监管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各股室制定。

随机抽查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各相关股室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并提交年度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被抽查了的守信单位,在两年内可以不检查或减少检查次数。

各相关股室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采取“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学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

各相关股室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具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学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龙岩市教育局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学校,各相关股室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本部门业务股室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学校,其他业务股室实施抽查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学校,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检查材料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检查结束之后要将所有过程材料收集归档。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监管对象名录库

3.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