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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9月底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来源:作者: 时间: 2019-08-05 0条点击0条评论

31日上午,龙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新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张海就新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林顺昌参加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这是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纲领性、系统性、具体性的顶层设计。根据要求新罗区作为2018年度15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要求在2019年10月底结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新罗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年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第二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即开展股权设置折股量化工作和成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新罗区委、区政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凝集强大合力、统一思想行动,精心部署推进、出台政策,做到目标明晰、广泛宣传,做到家户喻晓、紧抓培训,做到业务熟悉等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促进新罗区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龙岩市新罗区第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也基本实现。据统计(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清查时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55.86亿元(全市第一,占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的50%,相当于其他6个县、市、区的农村集体资产总和),村均1893万元;共145个村(社区)有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总额30.56亿元(全市第一,占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额的73%),村均1036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347.95万亩,其中:农用地329.04万亩、建设用地14.34万亩、未利用地4.57万亩。

为确保工作程序严谨、合法,有15个镇(街)聘请了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共8家)参与指导各村(社区)开展这项工作,截止2019年7月30日,龙岩市新罗区全区已有288个村(社区)完成了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完成率97.63%(省定工作目标为95%);291个村完成了二榜公示,完成率98.64%。第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保护用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开展股权设置折股量化,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龙岩市新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阶段股份制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在今年9月底前可完成这项工作。